
藏人行政中央选举委员会于今天( 10 月 7 日)上午召开记者会,正式宣布即将举行的 2025 – 2026 年度司政及第十八届西藏人民议会选举时间表,并同步公布选举行为准则。
记者会在外交与新闻部拉巴次仁纪念厅举行,由选举委员会主席洛桑益西主持,副选举专员朗萨曲珍与次仁玉珍共同出席。多家印藏媒体的记者出席了发布会。
新闻声明
藏人行政中央 2025 – 2026 年度司政及第十八届西藏人民议会选举时间表及选举行为准则公告
藏人行政中央选举委员会谨向全体藏人、全球支持西藏自由事业的友人以及今天出席记者会的媒体代表致以热烈的问候。
根据《流亡藏人宪章》及《选举法》相关条款,选举委员会今日正式宣布 2025 – 2026 年度司政及第十八届西藏人民议会选举时间表。选举委员会郑重承诺,将以自由、公正、包容与和平的方式举办此次选举。
现公布与选举进程相关的主要事项如下:
1. 增选选举专员
根据《流亡藏人宪章》第 97 (2-A)条及《选举法》第 5 (3) 条之规定:“在举行司政与议会议员选举时,须任命两名副选举专员,其任期自选举程序启动之日起至正式公布最终结果之日止……”。依据此规定,前议员次仁玉珍与藏人行政中央前秘书长朗萨曲珍已被任命为副选举专员。两人已于 2025 年 10 月 1 日在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前宣誓就职。借此机会,选举委员会向两位副专员表示热烈祝贺。
2. 2025 – 26 年度司政与第十八届西藏人民议会选举时间表
2.1 、 根据《流亡藏人宪章》及《选举法》规定,选举委员会今日(2025 年 10 月 7 日)正式宣布 2025 –2026 年度司政及第十八届西藏人民议会选举时间表。初选定于 2026 年 2 月 1 日(星期日)举行,正式选举定于 2026 年 4 月 26 日(星期日)举行。
2.2 、选举委员会对第十七届西藏人民议会提前结束任期以便两项选举同步举行,表示诚挚感谢。
2.3、2025 – 26 年度流亡藏人选举官方口号为:“我是藏人,我为西藏投票”(I AM TIBET, I VOTE FOR TIBET),象征藏人的团结与力量。
2.4、选举委员会承诺按期完成选举,因此呼吁广大藏人严格遵守选举法与行为准则,认真履行公民责任。此次选举对西藏自由事业具有重大意义,流亡藏人应本着团结精神积极参与。
2.5、根据《选举法》第17、18、20 及 21 条之规定,所有地区选举专员须核查并更新所在地区的选民名单。选民登记自 2025 年 10 月 8 日开始,至 2025 年 11 月 8 日截止。
2.6、根据《选举法》第 18 (4)条,凡至 2025 年 11 月 23 日年满 18 岁的藏人均有资格登记为选民。所有登记选民须缴清截至 2026 年 3 月 31日 的 “自愿缴税证” 年费,并须在投票时携带“自愿缴税证” 作为身份凭证。
2.7、根据《选举法》第 67 (4)条规定:“司政正式选举候选人至少应有两名……”,因此选举委员会决定按照既定程序,从初选结果中遴选得票最高的两位候选人进入正式选举。
2.8 、《选举法》第 37 条规定了西藏人民议会的组成及议席分配:西藏三区(安多、卫藏、康)各 10 名议员,其中至少 2 名为女性;五大宗教派别(宁玛、噶举、萨迦、格鲁及苯教)各 2 名;美洲(北美及南美)藏人社区 2 名;欧洲及非洲藏人社区 2 名;亚洲(不含印度、尼泊尔、不丹)及大洋洲藏人社区 1 名。议会总席位共 45 席。
2.9、公民及候选人须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选举法》,尤其应特别注意第 24 条与第 25 条相关规定。
2.10、除《选举法》外,公众亦须认真遵守由选举委员会制定的 14 条《选举行为准则》。
2.11、当前社会面临的主要挑战之一,是社交媒体上虚假信息的传播,这威胁到藏人社会的团结与和谐。选举委员会呼吁公众警惕网络谣言与错误信息。
2.12、为确保选举顺利依规进行,选举委员会将于 2025 年 11 月 16 日为地区选举专员举办培训。同时,选举委员会主席及副选举专员将访问多个藏人社区,向公众介绍选举规则。
2.13、媒体作为民主的第四支柱,肩负着及时、准确传递信息的责任。我们希望媒体在选举期间积极发挥作用,向公众传递必要资讯。
2.14、尽管全球曾受新冠疫情影响,2020 – 2021 年度司政及西藏人民议会选举仍在 26 个国家的 58 个选区顺利完成,得益于中央及地区选举委员会 2,014 名成员、监督员与工作人员的努力,以及藏人民众的积极参与。对此,我们致以衷心感谢。
2.15、我们诚挚呼吁广大藏人积极配合、全力支持,确保 2025 – 2026 年度司政及第十八届西藏人民议会选举顺利圆满举行。
结语:
我们祈愿达赖喇嘛尊者长寿安康,所有崇高愿望早日成就。愿西藏的正义事业早日昭彰!值此藏人行政中央将今年定为“慈悲年”,以感恩与庆祝达赖喇嘛尊者九十华诞之际,祈愿此次选举顺利举行,并进一步巩固达赖喇嘛尊者赐予我们的民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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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2026 年度司政及第十八届西藏人民议会议员选举候选人行为准则
1. 司政及第十八届西藏人民议会议员选举的候选人不得在竞选活动中使用达赖喇嘛尊者的法相、西藏国旗、藏人行政中央徽章或西藏地图。
2. 候选人必须严格遵守《流亡藏人宪章》及《选举法》的文字与精神,全面遵循选举委员会颁布的《选举行为准则》和相关指导方针。
3. 候选人可以通过演讲、通信、出版物及个人网站等形式开展竞选活动,但不得进行人身攻击、制造分裂或矛盾、引发宗教或区域对立,也不得行贿或以任何形式提供诱导性利益。
4. 必须维护选民的基本权利。任何形式的胁迫或施压——强迫他人投票或不投票——均被严格禁止。此外,候选人、其支持者或任何个人均不得利用职权或寻求特殊利益,向藏人行政中央的公务员(尤其是选举官员)请求选举相关的支持或协助。
5. 候选人不得向公众或媒体传播虚假信息,或散发有关中央选举委员会选举程序的误导性材料。
6. 候选人必须遵守其居住地所在国或地区的法律。身处政治敏感地区的候选人应格外谨慎、保持警觉,并严格遵守选举委员会的指导。特别是,候选人及其支持者不得阻碍或妨碍其他候选人的竞选活动。
7. 根据《选举法》第 24 (7)条规定,各邦、各地区协会、宗教机构及非政府组织均被禁止发布提名或为司政及议员候选人背书。
8. 所有候选人的竞选资料(如公告、传单、横幅等)必须明确标示印制负责人的姓名与地址。
9. 根据《选举法》相关规定,学校内不得开展任何选举宣传活动。
10. 候选人应警惕社交媒体等平台上的虚假信息与谣言传播。
11. 候选人应在开展任何竞选活动前,通知所在地的地区选举委员会。
12. 候选人可在初选及正式选举阶段开展竞选活动;但根据《选举法》第 24 (7-b)条规定,选举日前两天至选举结果公布期间,所有竞选活动必须暂停。
13. 根据《选举法》第 16 (5)条,地方选举相关争议由地区选举委员会调查与裁决。因此,候选人或其支持者若有选举纠纷,应首先向地区选举委员会申诉,而非直接向中央选举委员会提出。但若对地区选举委员会的裁决不服,可向中央选举委员会提出上诉。
14. 若任何人被查实违反上述准则,将依据《选举法》第 25 条之规定,依违纪轻重予以处罚。












(附注:上述声明和准则为藏文原件之中文译本。如有歧义,请以藏文原件为准。)
记者/责编:蒋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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